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国药现代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现代可转债
上海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现代转债”赎回退市的第三次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赎回登记日期:2023年6月15日
● 赎回价格:100.375元/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 赎回资金发放日期:2023年6月16日
● 最后交易日:2023年6月12日
截至2023年5月26日收市,距离6月12日(“现代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1个交易日,即“现代转债”最后交易日。
● 最后转账日期:2023年6月15日
截至2023年5月26日收市,距离6月15日(“现代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4个交易日,即“现代转债”最后转股日。
● 提前赎回完成后,“现代转债”将于2023年6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
● 投资者持有的“现代转债”只能选择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即100.375元/张)强制赎回。 如果被迫赎回,可能面临更大的投资损失。
● 提醒“现代转债”持有人注意限期转股或卖出。
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5月8日,上海现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不低于“现代转债”(9.51元 130%/股)(即12.363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现代转债”附条件赎回条款转债”已被触发。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现代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现代转债”提前赎回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现代可转债”,全部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现代转债”后续赎回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具体事项。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现代转债”提前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人谨向全体“现代转债”持有人报告赎回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现代转债”的附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间,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公司有权决定按债券面值加成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应计利息:
①转股期间,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本次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的面值总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的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本计息年度最后一次付息日至赎回日的实际日历天数(计期初不计期末)。
前述30个交易日内转股价格发生调整的,以调整前一个交易日的转股价格和调整前的收盘价计算,并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价格。 计算。
2、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事项
(一)赎回条件达成情况
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5月8日,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不低于“现代转债”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现代转债》的要求。可转债”。 有条件的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赎回对象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现代转债》全体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利息计算器,赎回价格为“现代可转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即100.375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适用的票面利率,1.8%;
t:指计息天数,即本计息年度最后一次付息日(2023年4月1日)至兑付日(2023年6月16日)的实际日历天数(计入开始而不是结束),总共76天。
每只债券本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80%×76/365=0.375元;
赎回价=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75=100.375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本期可转换债券个人(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就债券利息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利息金额的20%。 即“现代转债”赎回金额为100.375元/债(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30元/债(税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对本期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付息网点向债券持有人负责代扣代缴利息,并当场入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居民企业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赎回金额为100.375元每件(含税)。
3、11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延续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第3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公司按照税前利息赎回金额进行利息分配,即每张分配的赎回金额为100.375元。
(五)赎回程序
在赎回期结束前,公司将按规定披露“现代转债”赎回提示公告,并将与本次赎回相关的各项事宜通知“现代转债”持有人。
公司决定实施全部赎回时,所有登记在中灯上海分公司的“现代可转债”自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16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冻结。
赎回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赎回结果及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资金发放日:2023年6月16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在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已在上交所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分配赎回资金,同时记账相应的《现代转债》金额。已完成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派发日到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资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将赎回资金暂存于中登上海分公司,直至派发日止。处理指定的事务。分发。
(七)交易及股权转让情况
2023年6月12日收市前,“现代转债”持有人可继续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或按9.51元/股的转股价格转股; 赎回基金派发日前第三个交易日(2023年6月13日起),“现代转债”停止交易; 2023年6月13日至赎回登记截止日(2023年6月15日),“现代转债”持有人仍可按每股9.51元的转股价格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现代可转债”停止转股。
(八)退市
自2023年6月16日起,公司“现代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
三、风险提示
1、截至2023年5月26日收市,距离6月12日(“现代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1个交易日,为“现代转债”最后交易日。
截至2023年5月26日收市,距离6月15日(“现代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4个交易日,即“现代转债”最后转股日。
2、投资者持有的“现代转债”如被质押或冻结,建议在截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因无法转股而被迫赎回。
3、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收市后,所有尚未转股的“现代可转债”将被冻结,暂停交易和转股,按价格卖出每件100.375元(税前)。 强制赎回。 赎回完成后,“现代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
4、因“现代转债”二级市场现价(2023年5月26日收盘价128.381元/债)与赎回价(100.375元/债)相差较大,若投资者未能转债股票及时或卖出,您可能会面临较大的投资损失。
特别提醒“现代转债”持有人注意限期转股或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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